2月6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苏资规新罚字﹝20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枫桥街道建成区(原枫桥街道三联村)土地15913平方米(23.87亩)建造厂房及配套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5913平方米土地; 处非法占用的土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23.8695万元。
苏州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曹琼,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铜墩街。(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