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的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前赎回的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 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对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
公司近日与厦门东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源”)签订了黄骅市德润500兆瓦渔光互补智慧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870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厦门东源提供一套黄骅市德润500兆瓦渔光互补智慧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870万元(含税)。
7、经营范围:从事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建设、维护管理;风力发电设备、水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维护;批发零售:电力设备、发电设备、机电设备、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1、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到货后支付40%,安装、调试、并网运行验收后支付25%,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5%。
2)合同交货时间:卖方收到预付款且技术协议和图纸经双方确认后60天内开始交货。
3)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之日止。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质保期期限:合同设备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五年,并签发最终验收证书时止。若此时合同存有争端未解决,期限延长至争端解决并理赔完毕。
6、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签订标志着公司产品进一步获得了客户的认可,有利于公司在储能领域的业务拓展,对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将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870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9,619.47万元,不含税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3%,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供货内容、交付周期、结算方式、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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